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科技教育中心工作职责
发布时间:2022-03-09 09:55
作者:湖北孝感美珈职业学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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科技教育中心工作职责

科技教育中心是学校主管信息技术公共课教学、分管各类职业技能竞赛、管理全校各专业职业资格证书工作的行政职能部门,在校长和分管教学副校长的领导下开展工作,其具体工作范围职责如下:

一、创新创业教育与竞赛

1.汇同教务处搞好学校创新创业教育工作。负责针对“挑战杯”、“互联网+”等创新创业类竞赛的申报、参赛等相关工作;

2.组织与本校专业知识有关的各种“创新创业”类竞赛工作;

3.负责建大学生创业导师人才库建设,形成校内为主、校外为辅,专兼结合的创新创业师资队伍,为创新创业教育、各类竞赛评审、创业项目评估、创业过程指导提供智力支持;

4.负责省市各级大学生创业示范基地管理建设,校企协同共建大学生创业项目的开展,构建全员全要素育人的创业生态系统和政策环境;

5.组织开展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的申报和评审、立项、资金管理工作;

6.开展培训、研讨、交流、竞赛、论坛等活动,帮助大学生提高创业能力和创业素质;

7.负责做好大学生创新创业俱乐部、大学生创新创业园指导工作,努力培育大学生创业团队,做好日常管理工作;

8.举办各类考察交流活动,与校内外优秀企业和企业家进行交流合作,举办企业家访谈。为学生创业者搭建企业家交流平台;

9.帮助大学生创业者加强与政府部门、科研院校、工商企业、孵化基地、金融投资等的沟通联系和对接合作,为大学生创业者提供政策、法律、信息、技术、资金、阵地等服务,助力我校师生科研成果通过自主创业向经济社会有效转化;

10.发掘、表彰、推荐、宣传优秀创业大学生典型,营造校园创新创业文化氛围;

11.负责开展学校创新创业教育的研究工作,关注创新创业教育关键问题、前沿问题,开展我校创新创业教育的教学和科学研究工作。

二、职业技能竞赛

1.编撰及修订各个专业的职业技能竞赛计划表;

2.对各类职业技能大赛进行等级分类,并制定学校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;

3.制定并组织实施全校职业技能竞赛工作计划;

4.负责各级竞赛项目的审核及参赛方案的报批;

5.负责省赛、国赛及各系部组织的参赛项目的报名及相关事宜的协调工作;

6.开展竞赛培训日常管理和后期保障工作,维持正常培训秩序;

7.技能竞赛设备软硬件、耗材的计划申请、采购、验收、建账等相关工作;

8.开展技能竞赛培训检查,对竞赛培训各个环节进行管理监控,建立健全的竞赛培训评价机制;

9.负责获奖人员的工作量、奖励的统计及上报工作;

10.技能竞赛成果的收集、归纳、总结工作;

11.围绕技能竞赛开展教科研等成果转化工作;

12.做好技能大赛的培训教学改革、教学研究、学术交流及教学、科研项目申报工作,负责大赛、科研成果奖的推荐工作;

三、职业资格证书

1.负责拟订遴选职业资格等级证书种类(1+X职业资格证书)并报学校审批,组织管理学校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工作;

2.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工作的政策法规及规章,宣传推广国家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度;

3.制定和完善学校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管理制度和实施办法,制定年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考试和培训计划;

4.做好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工作信息发布,咨询、信息统计工作;

5.负责管理各职业资格证书第三方评价单位的联系、维护工作;

6.负责督导全校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管理规范落实工作,保证培训效果和质量,确保证书含金量和认可度;

7.负责全校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报名复审、考务安排、考试组织、证书办理和核发,并建立管理好学生的证书档案等相关工作;

8.负责全校职业资格考试的考前培训等相关工作;

9.负责做好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教材征订、资料印制、材料建档等工作;

10.负责监督、检查各系部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开展情况,并做好年度专项工作总结工作;

四、中心职能工作

1.加强教育中心队伍自身建设,做好教职工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;组织本中心岗位队伍业务学习,提高本中心人员队伍的业务素质;

2.对职业技能大赛指导教师,提出要求,负责培养,要在管理和培养上制定相应的措施。分配、调进及外聘的指导教师必须进行综合考察;

3.宣传、贯彻国家和省市有关大学生创业的方针、政策和法令;

4.制定和完善大学生创新创业工作的各类规章制度及实施细则;

5.负责《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》《创新创业教育》等与创新创业相关课程的教学教师队伍发展规划、队伍建设、网络课程及校本教材征订等资源建议;

6.负责《信息技术》公共课教学教师队伍发展规划、队伍建设、该课程网络课程及校本教材等资源建设;

7.认真宣传贯彻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和落实学校的各项决定;

8.加强党的思想建设、组织建设、作风建设、制度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。

9.制定本中心的发展规划、每月大事记;

10.负责部门日常管理及业务考核、年度考核等工作;

11.制定修改各个专业的大赛计划、职业资格证书范围和全校信息技术公共课的教学方案;

12.配合教务处、专业院系共同完成与本部门相关的工作;

13.完成上级部门和校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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