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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印发《湖北孝感美珈职业学院教职工请假管理制度(试行)》的通知
发表时间:2022-03-21 10:14 作者:湖北孝感美珈职业学院 阅读:2489次
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院行发﹝2021﹞8  签发人:李友

 

 

关于印发湖北孝感美珈职业学院教职工请假管理制度(试行)的通知




 


 

湖北孝感美职业学

教职工请假理制度(试

 

为维护学校的教学秩序,树立良好的校风,进一步增强教职员工的组织性、纪律性,特制定本制度。

一、管理原则

1、自觉遵守原则,教职工应自觉按照学校规定进行考勤;

2、如实记录原则,人事处应按照考勤实际情况进行登记汇总;

3、原始记录封存管理原则,人事处对考勤原始数据进行整理封存;

4、事先请假原则,教职员工应提前办理请假手续,经批准后方可请假。

二、考勤周期

1、考勤周期:每月 1 日至当月 31 日,月底人事处对考勤进行汇总,作为工资发放依据。

2、筹备期,教师及行政人员实行坐班制;正式开学后,专任教师根据《湖北孝感美珈职业学院专任教师坐班管理规定》进行考勤。


三、日常考勤管理

1、按时上下班,不迟到、不早退。工作时间内不干与工作无关的事情。按时参加政治学习、会议、培训、教科研活动和学校组织的各种集体活动。

2、迟到、早退超过 30 分钟,以旷工半日处理;当月累计迟到、早退 3 次(每次未超30 分钟),以旷工半日处理。

3、连续旷工 3 个工作日以上( 3 个工作日)或者累计旷工超过 15 个工作日者,按严重违纪处理,学校即时与之解除劳动合同,不给予任何经济补偿。

四、请假管理规定

请假类别包括病假、婚假、丧假、产假、护理假、事假 6 个类别。

1、病假:包括一般病假、住院等。教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,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,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学校工作年限,给予相应的医疗期;因工负伤者,请假则按照社会保险相关规定执行。

2、婚假:对依国家婚姻法履行正式登记手续的转正教职员工给予带薪婚假 3 天。

3、丧假:直系亲属(指配偶、子女、父母或配偶之父母)世,可予带薪丧假 3 天;近亲属(指祖父母或配偶祖父母)亡故给予带薪丧假 2 天。 

4、产假

(1) 正常分娩的,除享受国家规定的 98 天产假外,增加产30 天;难产,增加 15 天;多胞胎生育的,每多生育 1 个婴儿增加 15 天。

(2) 妊娠不满 12 周流产的,产假为 30 天;妊娠满 12 周不28 周流(引)产的,产假为 45 天;妊娠满 28 周以上引产的产假为 98 天。

产假原则上按以上天数执行。如产假与学校整体工作部署有冲突,学校可根据产假职工的恢复情况,适当缩短产假时间。

5、护理假

(1) 男职工已参加生育保险且连续工作满 6 个月以上,其

配偶生育符合国家、省、市计划生育规定,可享受 15 天的护理假及津贴。

(2) 如果配偶未就业,符合国家、省、市计划生育相关规定,可申请相关生育医疗费用。

护理假原则上按以上天数执行。如护理假与学校整体工作部署有冲突,学校可根据产假职工的恢复情况,适当缩短护理假时

6、其他说明

(1) 本款中对假期天数的计算除特别指明以工作日计算外,均以自然天连续计算。

(2) 休病假,需提二甲及以上医院出具证明及病历,无请假条、相关证明按事假处理;如发现提供虚假病、事假证明,一经查实,将追究当事人责任;情节严重的,作辞退处理,并就个人诚信计入人事档案中。

(二)加班调休说明

1、如有加班情况,请提前填写《加班申请单》,经部门领导、校长审批通过后,交人事处备案。

2、人事处根据加班时长核算调休时间,具体如下:满 3 

时可调休半天;满 5 小时可调休一天;不满 3 小时不另行安排调休。

(三)请假、调休流程

1、教职员工要自觉遵守学校的考勤制度,因病因事(不包括继续教育学习)不能坚持工作,须由本人通过OA 系统履行请假手续,3 天以内 3 天)由校长审批,3 天以上报董事会审批。

2、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办理请假手续,要及时电话报告上级领


 

 

导(最迟不得超过当日),事后 3 天内需补办请假手续。未办理请假手续离岗者,按旷工论处,假满返校要及时履行销假手续。 3、教职工因公出差,须由本人通过OA 系统填写《出差申请

单》,报人事处备案。出差超过预定时间的,须经学校同意,否则,不核销逾期差旅费并按事假处理。

4、调休前需填写《调休申请单》,经部门负责人、校长同意后方可调休。

(四)请假期间薪资福利待遇

1、按国家规定的标准请婚假、丧假和调休,正常享受基本的工资待遇。

2、病假期间月工资发放标准

1)病假:基本工资+岗位绩效/21.75*(21.75-病假天数

+其他(各类津贴、补贴类工资则根据实际工作天数进行发放)

2)如全月请病假,则发放社会最低生活保障金。

3、事假期间月工资具体发放标准:(基本工资+岗位绩效

÷21.75*21.75-请假天数+其他各类津贴、补贴类工资则根据实际工作天数进行发放);如全月事假,则由个人承担五险一金学校及个人部分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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